类别:范文 / 日期:2025-03-19 / 浏览:25 / 评论:0

 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:揭阳农民林培强与揭阳原市委书记陈弘平年轻时就相熟,且是同乡,林培强借着陈弘平的关系和支持,成立公司并向当地政府部门以复垦耕地等名义申请了350万元政府拨款,公诉机关此前认定林培强此举构成贪污罪,不过,2日下午,广州市中院一审宣判认定林培强此举构成诈骗罪,对其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24天,并处罚金35万元。

  与陈弘平年轻时相熟

  今年62岁的林培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,是揭阳市揭东县锡场镇锡东村村民,与揭阳市委原书记陈弘平是同乡关系。

  陈弘平2008年任揭阳市委书记。来自陈弘平的供述说:林培强是其乡里,年轻时就相熟。2010年他和林培强去揭东县锡场镇柿园山地爬山。林培强跟其说要在山上搞农场,蓄水养鱼,修路上山,并打算在山上种菜、养鸡、养鸭、养鹅、种竹子等。看完山地后,林培强就把山地从村民手中转租过来,并成立了一家公司,请求其弄些资金给他经营。其当即表态同意。其告诉林培强说市国土局、公路局有资金可批。后来林培强写了两份请示报告给他,他在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资金的报告上作了批示拨补150万元。他给公路局局长郑松标打电话,让公路局拨款200万元给林培强。资金下拨后,就由林培强去支配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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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虚构请示骗款350万

  法院查明,2010年8月,林培强准备建造农庄等建筑和设施,选定揭东县锡场镇藤吊岭上柿园山地作为建设地点,陈弘平答应负责解决工程建设资金。2010年10月28日,林培强办妥上柿园山地承包手续,同年11月3日注册成立揭东县培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培蓥公司”)。

  同年11月10日,林培强虚构培蓥林场需要重新开垦900余亩耕地、修建进场水泥路等事由,以培蓥公司名义向揭阳市国土资源局、揭阳市公路局出具虚假的《关于支持复垦耕地资金的请示》及《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整治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申请资金补助的请示》,陈弘平在上述《请示》中批示要求办理拨款,并将上述《请示》批转给揭阳市国土资源局、揭阳市公路局执行。

  同年11月24日至12月3日期间,揭阳市公路局、揭阳市国土资源局先后向培蓥公司拨款共计350万元。林培强在收到上述款项后并未用于耕地复垦和生态整治,而是用于修建水池等设施。

  2012年8月18日,揭阳市公安局以林培强涉嫌抽逃出资罪对其立案侦查,并于当日将其在家中抓获;2013年2月,河源市检察院根据广东省检察院的指定对林培强涉嫌贪污立案侦查;2016年4月28日,林培强因严重疾病,在一审期间被法院取保候审。

  一审认定犯诈骗罪

  公诉机关此前认为林培强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罪,不过,法院审理后认为,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尚不能充分证实林培强的行为构成贪污罪,在目前证据情况下,认定林培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较为妥当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林培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手段,骗取国家财政拨款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。林培强因涉嫌抽逃出资被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,应当以自首论,依法减轻处罚;念其患有严重疾病,认罪态度好,有悔罪表现,依法从轻处罚,一审判决林培强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7个月24日,并处罚金35万元(刑期执行至2016年4月28日止);追缴林培强违法所得350万元,分别发还被害单位揭阳市国土资源局150万元、揭阳市公路局200万元。

  此前开庭时,检方还指控林培强虚报柑橘种植面积骗取扶持金20万元构成诈骗罪,不过,法院一审后认为证据不足,未予认定该宗指控。

  操着浓重方言的林培强听判后,介绍了自己的病情,并对法院检察院表示感谢,但未明确是否上诉。随后,他跟随家人一同走出了法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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